球罐支柱通氣孔上未設易熔塞是否符合規(guī)范要求?事實上,球罐標準GB12337自90版始,至1998版,再到2014版,均只要求球罐支柱設通氣孔(沒有說要加易熔塞),見GB12337-2014版的5.4.4條。根據(jù)標準釋義的解釋,設此通氣孔的目的在于,防止在火災情況下支柱內氣體因受熱膨脹而使支柱破裂。
不過,2005版及上一版的《化工設備設計全書-球罐》中,人家球罐支柱上的通氣孔是加了易熔塞的,見下面的截圖,書上介紹說易熔塞的用處在于將支柱管內部與外界隔絕。
球罐標準主編劉福錄先生在1998年發(fā)表于《石油化工設備》(27卷第3期)雜志的《GB12337球罐標準新結構介紹》一文中指出,過去球罐施工完畢后,對儲存易燃易爆物料的球罐支柱通氣口還用易熔塞堵上,GB12337-90標準認為無此必要。通大氣的通氣口,不會給支柱帶來過大的腐蝕,支柱內殘留的微量氣相物料,亦不會對支柱產生影響。
昌暉儀表工程師翻了一些圖紙,也到處打聽了一下,現(xiàn)在不設易熔塞的居多。但也有設的,比如,江蘇某化工有限公司就在2018年被原安監(jiān)總局通報批評,其液氨球罐區(qū)球罐支腿易熔塞被防火涂層覆蓋失效,就是下面這個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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