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污水泵配電回路需要設剩余電流動作保護?依據(jù)是什么?保護的目的是什么?
對于這個問題答案是明確的,污水泵配電回路需要設剩余電流動作保護。依據(jù)是《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》(G 51348-2019)等標準有相關規(guī)定。
但是我們不禁要問,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的目的是什么?如果是保護人身安全,防止因設備漏電造成的觸電事故,那么額定剩余剩余動作電流值不應大于30mA。這樣,處于水中的污水泵誤動作的概率將大大增加,會影響污水泵的正常使用,這樣的保護還有什么價值?另一方面,剩余電流動作保護不是電擊防護的唯一措施,完全可以采用輔助等電位聯(lián)結作為電擊防護附加防護措施。再者,污水泵配電回路產生漏電大概率是在污水井內的污水泵及其線纜,污水井都配有鋼或混凝土蓋板,由專業(yè)人員才能開啟蓋板進行維修維護,維修維護又有相應的操作流程和制度進行要求,普通老百姓不會接觸到污水井中的設備。
如果是為了保護設備,當設備發(fā)生漏電時,設備不會因漏電而損壞。
因此,盡管有標準規(guī)定,但是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,污水泵配電回路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必要性不大。如果一定要設置,可以作用于信號,提醒工作人員及時維修。
作者:李炳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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